接巴西代理通知,巴西农业部新出台了一个关于木质包装的划定(N°32 OF 09/23/2015),于提单装船日Feb 1,2016起生效,针对所有巴西进出口货物以及过境转运货,加强了对木质包装的监管节造力度。
相应的也就要求我们在造作提单时,其上必须显示该票货物有/无木质包装,有木质包装的则必须同时注明该木质是否是按ISPM 15要求做过处置或者熏蒸的。凡是提单上没有任何干于木质包装的描述将被默以为无木质包装,如在海关检验或者清关过程中发现现实含有木质包装,将会导致高昂的海关罚金,同时也会给收货人的清关作为带来极度大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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